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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胸衣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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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何况托付你的还是你的雇主。

    车一停,沈诚就上来,直奔车厢。按着车厢号找,总是找不错的。

    “你是谷雨?…….我叫沈诚,你妈妈让我来接你的。”

    谷雨紧张地点点头,妈妈没来,却让一个陌生人接她,她有点不自在。

    她把包儿挎上,又抓了行李箱,却被沈诚一把拿了过去。

    谷雨转身看看收拾好东西也要出门的“嫌疑人”,嗫嚅了一下,终没说出别的,只说了一句“再见!”

    那人嘲讽地露出一口小白牙,笑呵呵地说:“爸爸送,妈妈接,你可真是够娇气的!”

    谷雨顿时涨红了脸,她哪里娇气了,只不过,是他们不放心她罢了!

    沈诚不悦地打量那人一眼,那人倒没什么,这眼神却把谷雨吓得一哆嗦。她很怕因为她惹出事来。

    “走吧,叔叔!”她上前轻推了一把。

    “嗯!”沈诚收回眼光,低沉地说了一句“跟上”。说罢,转身开路。

    谷雨乖乖地跟在后面。

    前面的这位叔叔高大宽阔得像一扇门,堵得她什么都看不清。要是和刚才那个“嫌疑人”放在一起,明显,他会显得“幼嫩”,虽然,她在他的眼里也是“幼嫩”的。

    好吧,“叔叔”带她去哪就去哪儿吧!有个人依靠,这也挺好!

    …….

    “明天我就把你送到学校去!今天先歇歇,准备些用的东西!”上了车,叔叔就交待开了,没有一句废话。

    谷雨抬眼看了一下,又慌忙垂下眼帘。她觉得叔叔在发布命令,而她只有服从。

    “学校刚联系好,你去了上高二,算是插班生。”

    “高二?……哦,好吧!”

    她十九岁了,让人家怎么安排呢?虽然她高一都没上过。

    不仅仅是高一,她的小学和初中都是断断续续上的。那个护士学校,都是福妈妈苦苦求来的。

    高二!越想她越茫然,她不怕吃苦,可是,她真不知道等待她的是什么。

    住进宾馆里,吃了饭,叔叔就要带她出去。

    先去的是王府井百货大楼。叔叔看看楼层介绍直接把她带到卖内衣的地方。

    他说:“你妈妈说了,和别人住一个宿舍,内衣要穿得好才不会让人看低。去吧,别心疼钱,拣好看的、你喜欢的!”

    谷雨咬着嘴唇看看货架,又看看叔叔,迟迟没有挪动脚步。

    叔叔也皱眉看着她,片刻之后,他咳嗽了一声,站开几步,装作跟她不认识一样。看着电梯上不断冒出来的人,又看着他们分散到各个角落,谷雨这才走向货架。

    她小心地把手指放在真丝面儿的胸衣上,觉得一瞬间冰都化成了水。

    这紫色真美,就像个不真实的梦一样。

    旁边的蓝色的也美,先别说穿上怎样,就是乍一看上去,心都是敞亮的。

    绿色么?绿色的也美,是那种贵气的宝绿色,衬上白白的皮肤,岂不要嫩得滴出水来?

    她一瞬间有些晕眩,这就是选择恐惧症吗?

    “小姐,看上哪款到里边试试,我会帮你的。”

    一个服务员走上前来,吓得谷雨向后一缩。她很怕“小姐”这个词,无论是杨德才口中的“小姐”还是曹禺笔下的“小姐”,她都从心里抗拒。

    “呵呵,那您自便吧!我目测你是三十六C。”

    谷雨又是一缩。被别人报出数据,这真的挺尴尬的。

    好吧,出了这个门,谁都不认识谁。试就试,谁怕谁!

    她拿了个绿色的三十六C就进了试衣间。

    等她紧张地穿好了,抬头看着镜子当中的自己,竟有些想哭的冲动。

    钢圈磨出来的刺痛她有过、体育课上断了带子的尴尬她有过,洗了没的换的难过她有过……

    这些,过去了,都过去了!上铺的牛玲玲再也不会笑她的胸衣了!

    感谢妈妈,她知道什么东西能给她底气。

    换好衣服,走出试衣间,她把紫色的也一并拿在手里。

    服务员看她一眼,便知道她的满意。“都要吗?”

    “嗯!都要!”

    “紫色和绿色,可是两种贵气的颜色呢!……粉色的要吗?你这么小。”服务员貌似体贴。

    谷雨摇摇头,粉色,还是离她太远,当她内心真正舒展的那一天,也许她会自然地接受粉色的暖和懒。

    “黑色的也拿上一套吧!也很贵气呢,倒是不分年龄大小!”服务员积极推销。

    谷雨有些犹豫。她看了眼远远站着的沈诚叔叔。

    沈诚瞟了她一眼,把眼光移开。

    这意味不明的一眼,让谷雨下了决心,如果连一套胸衣都要别人拿主意,那她还是回到温州算了。

    这是北京!这是北京!她告诉自己,在中国最大的城市,她应该做新的自己。

    “好的,一起给我包上!”

    ……

    连睡衣一并买好,结账的时候,发现在收银台这个地方也能碰到“熟人”。

    “熟人”说:“呵呵,又遇到了!这个城市也不算大嘛!”说着,瞟了眼她手中的购物袋。

    谷雨略略后退一步,把手里的袋子往后藏了藏,低低地说:“你好!”再无二话。

    “熟人”点头笑笑,冲收银员说了声“刷卡”,片刻之后,就和等在旁边的一个年岁相仿的戴眼镜瘦子一起走了。

    谷雨嘘了口气。那人看她的眼神总是嘲讽的,她在自卑的同时也非常气愤,真后悔没在刚才踩他一脚。

    哼,我让你鞋子那么白!

    “那人是什么人?”沈诚往前走了一步,藐了一下走远的人。

    谷雨摇摇头。他只是个“犯罪嫌疑人”,谁知道他是不是“真凶”!

    何况,要是,也不是她的。

    “只是在车上遇到的,……路上说过几句话。”她小声地说。

    “哦!”沈诚说:“你妈妈交待了,……另外,我也觉得和男人打交道要谨慎,当然,你这个年龄……”

    “叔叔,你到底要说什么?”谷雨有点不高兴。

    “没什么,……就是身边有企图的男人很多,要小心些!”

    谷雨看了一眼,没再回嘴。到底他是长辈,她不好多说。

    其实,对男人的戒备心,还用他们多说?如果不是妈妈的助手,面前这个一脸正直的长辈,她也是不理的。

    从杨德才开始,她就没有对男人有放松的一刻。以前护校的班主任让她去办公室一趟,她都不会单独去的。

    在那个家里,小男人麦芒被她从小伺候到大,她连他身上长几根毛儿都清楚。他整天带着一双臭脚进被窝,得连催带打才肯去洗脚。而另一个男人,杨德才,做什么事都不挑时候、不避让孩子,让她倒尽了胃口。

    爸爸卢社会,不说了,那就是个走一程算一程的男人!

    “无法无天”?更不能提了,那就是个精神病。

    不想了,男人这种生物,目前是只可远观而不可接近的。别谈亵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