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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谋杀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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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凌再一次来到了小河旁。

    潺潺的流水,淡淡的清香,不知道那清香从哪儿来的,反正应该是春天带来的。花儿都开了,又是一年啊!

    在猛地吸了一口春天的芳香之后,李凌就开始忙碌起来了。

    咦,不对,这味道好像有些怪异,哪里来的一股子臭味?

    李凌的工作就这样被这股意外的臭味打断了,于是,他心里很愤怒!

    赶紧紧捏着鼻子,寻找污染源!

    是招妹!

    他居然在扇风!嗯,好像天儿是有点开始热了,是该扇风了!只是,他扇风的工具不是一把蒲扇,也不是一张a4纸,而是他的鞋,他自己的鞋子!他正拿着他自己的臭鞋在扇风,很自在,很悠闲,很……欠揍?这样扇风没有臭味才奇怪呢!

    于是,连最基本的言语都省略了,小河边上出现了乌烟瘴气鸡飞狗跳的场景,一个英俊的少年郎在追着一个胖胖的小子在做最猛烈的体育运动——百米冲刺!

    路过的庄户人都很忙,都在忙着侍弄那一亩三分地啊,有的扛着锄头,有的拿着铁锹,但是无一例外的居然是,他们看到这样的场景,都觉得很是清爽,纷纷笑着观赏了一番这免费的演出,这俩傻小子,真有意思啊!

    这个年头,其实真的还是挺美滴,这是李凌的切身感受。

    写字楼里的人们进进出出都是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哪里比得上这儿啊,年长的人见到李凌老远都笑眯眯地开始喊李家那小子或者是那臭小子,待走得近了,就可以近距离接触了——打屁股,呵呵,并且这个是不需要理由的,不是因为你做错了啥,就是因为亲昵,所以才打,后来慢慢地李凌也养成了习惯,如果有拄着拐杖的老人,且人家颤颤巍巍地想打屁股了,就会采取主动一点的措施……当然了,一般情况下,村里的人会拍拍李凌的脑袋瓜子,虽然说好像拍脑袋瓜子更好一些,但是其实吧,李凌觉得打屁股更适合自己一些,头可断型不可乱啊!并且古时候的男人的头都还是长,收拾起来那叫一个陌生啊!他们的动作都没有啥力度,大家都是非常自觉地手到为止,打的开心,挨打的舒服,还真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和谐社会早实现了啊!

    李凌追累了,弯着腰在那大口地喘气儿,招妹早已是脸庞红红的,跟一个大个子的西红柿似的,俩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约而同地都笑了!

    **朋友欢乐多啊!

    “你过来,我让你看样东西。”李凌终于没有那么累了。

    “啥东西啊?”被追打之后的招妹被这魅惑的不约而同的笑给迷惑住了,完全放下了应该警惕的心了。

    慢慢地靠近,“咚”地一声响,招妹再一次跳开了!疼!

    李凌给了他一记暴栗!

    招妹无奈地看着李凌:“干啥啊?”

    “你为啥要杀我啊?”

    李凌说得义正言辞。

    “杀你?”招妹本来的愤怒一下子变成了惊慌失措,赶忙回答道:“没有没有啊,俺哪里要杀你了啊?”

    “那谁让你天天不洗脚的啊?干嘛要脱鞋子啊?不知道会把人熏死吗?”李凌得理不饶人,谁让他打扰自己制造美了——美丽的型需要美丽的梳子了!如果是其他事情还犯不着这么生气,这事,那是一定会惹人生气嘞!

    招妹满脸黑线:“……”

    李凌不再搭理他,开始欣赏起另外一样东西:梳子,竹子做的梳子,大小和篦子差不多,只是齿儿没有那么密,也没有那么长了,各个齿儿都磨得非常光。

    虽然还是很粗糙,但是总比没有强一点吧!

    招妹伸出脑袋,眨巴眨巴眼睛,好奇地看向李凌手中的宝贝:“这个和梳子差不多的东西是啥子嘛?”

    “这个呢,就是梳子,是改良版的梳子。”李凌看着这个梳子,觉得心情好了很多。

    不容易啊,辛苦了好几天了,才做成了这样的一个梳子!

    “也是是弄头嘞?”

    “梳头,嗯——来,来,试试效果,我给你梳梳头。”李凌说着就走近了招妹。

    招妹却是一脸戒备的表情,按说,现在的蛮子好像比以前聪明那么一点点了,可是,这个东西,咋感觉那么不让人放心呢?

    “你……你要弄啥嘞?”

    招妹看着心事重重的李凌,不由得有些怵得慌,这家伙,要做啥嘞?

    “弄啥?多明显啊,我要找你当小白鼠喽……”

    招妹满脸惊恐:“要我当小白鼠?啥是小白鼠?就是偷吃东西的大老鼠吗?俺才不要当老鼠,俺还是回家吧!”

    “等等,等等!你怕啥吗?就一下!”

    于是,李凌不待招妹反应,抓起梳子抢时间一般就开始给招妹梳起来头……这个画面,总觉得太美了而让人不敢直视……两个大小伙子,在波光粼粼的小河边,一个半蹲着是身子,另外一个在拿着梳子给他打理头,在廊还没有流行的古代,不得不说,这场面有点,那个,诡异。

    沉浸在自己的明创造带来的喜悦中的李凌自然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在忙碌:“咋样?”

    “真得劲,这个没有那么疼了好像。”招妹半眯缝着小眼睛,阳光暖洋洋地照在身上,真是好得劲啊!

    “俺也想要一个这……嗯,梳子,中不中?”招妹一想到天天都可以这么得劲,于是,用非常诚恳的语气,恳求道。

    “不中!”

    多么粗暴的回答!

    “为啥啊?你为啥都不能给俺也做一个嘞?反正也不是太费事!”招妹的眼睛里闪过不解,好像又觉得这样不太好,遂调整了一下心态,眼睛里也开始都是恳求了。

    “我做了好几天了,太累了!”

    这理由,让人不得不信服。

    咦,既然连憨憨的招妹都觉得这东西不错,那就说明它真的很不错,那我岂不是可以……?

    对,就这么干!

    “招妹,你想不想挣钱啊?”

    “噗”地一声响!

    被李凌的拒绝打击得只顾躺在草地上黯然神伤的招妹,听到这话,猛地把嘴里的结巴草吐了出来,如果打了鸡血一般“腾”地一下站了起来。

    “想!”招妹的双眼炯炯有神,看起来有些吓人,常年睁不开眼睛的人一下子精神百倍,却是有点那个啥,吓人。

    “那你给我帮忙吧,说不定咱俩都能赚大钱了!”李凌已是朦朦胧胧地想到了一个赚钱的不错的点子,只是,能不能去干,还取决于那个吝啬鬼老爹。

    一想起老爹,李凌自己心里就变得七上八下一点谱儿也没有了,想从他那里拿钱当然更是想都不用想了,一下子,他都变成了一个蔫茄子了。

    说到老爹,不知道他现在气消了没有?

    如果他现在不再生气了,是不是也有可能……那个啥,拔一毛呢?

    好像是有那个可能。

    “算了,你还是等着我的消息吧,到时候如果真的可以,咱就一起挣钱,盖大房子,过幸福的生活,早日奔小康!”

    多么美好的前景啊!

    只是,他差点忘了他有一个猪一样的队友:“啥是小康啊?为啥要找他啊?”

    李凌:“……”

    该咋向老爹开口呢?

    李凌一路上都在思考这个问题,看老爹对待那万恶之源——钱的态度,从他那拿钱简直就是要了他的命了!

    他讹大白馒头的钱还真不算少,这么说起来李凌家也算是可以了,不能说多富裕吧,但是,过一般的生活是没有啥问题了,可是,李凌并不想在农村待着,他想去城市,理由很简单,因为那里娱乐设施比较全一些……

    可是,到城市里生活需要更多的钱……

    李凌和招妹正走在官道上。

    浩浩荡荡的二人行队伍终于开始出了,从大安村奔赴天子的脚心去了,皇城。

    酒壮英雄胆,钱也是,现在李凌的胆子很小,很脆弱。

    虽然他也带钱了,但是离壮胆的数字很有很遥远的距离,那是他爹一不小心忘了收起来的钱,大概自己观赏之后无限欣喜,欢欣之余有点疯疯癫癫的,所以,就被李凌以饿狼扑食的度和动作叼走了那剩下的一点点胆。

    万恶的封建社会实在是等级森严,像前世的人去都,那多么顺畅啊,坐车开车坐飞机都行,只要你有身份证和钱,麻烦大概只在于你有没有身份证,你怎么证明自己是个人呢?用身份证证明啊!只有人是不行的,有了身份证你才能证明自己是个人,才能全国各处自由地逛啊!去都也一样,没有啥限制。而在这封建时代就完全不同了,这皇城,或者说这京城京畿地区,尽管说大也大,说不大也真的还不大,也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去的,因为还有宵禁。

    京畿地区是一个大圈圈,包含京城附件的一些地方,大圈圈里面有一个中圈圈,这个圈圈就是京城所在地,中圈圈里面还有一个小圈圈,这个小圈圈就是京城,这小圈圈里面还有一个黄圈圈,这个黄圈圈啊,就是皇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