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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朋友妻一千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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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一边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有所长必有所短,很难说谁高谁低。

    秦朝按个人喜好,最后选择是‘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既然选定了,以后要用刀便是用最轻的刀,而不是选择这把重刀中的重刀——天下第一刀。

    最后看王语嫣没有一把配得上她身份的好武器,干脆把这把天下第一刀送天下第一大美人得了。顺便给她点压力,省得她乱跑。也给她找个目标,省得她整天胡思乱想……

    另外还有个原因,使秦朝不得不放弃自己使用这把刀。这刀明显是应运而生,连铸造它的人都没想到,但以后不难想象,这刀不知要沾上多少万人的鲜血,不然不敢称它天下第一刀。

    这也是为什么要将它封存起来,不另外打造一把价值一千两的斩马刀。不是卖家不想贪这便宜,而是贪不起,不然也不用封存。封存了还是想贪,不甘心便宜卖走。

    一千两白银,说便宜又不便宜,一个普通士兵平均月收入还不到一两,忙上一整年才十两左右的收入,减去一年的开支,一年又一年,余下家财百两都算是富翁。

    这时代还是穷文富武,普通文人的落魄可想而知。就为了生活下去,秦朝落魄到说书,苏轼一家落魄到挖野菜。人无千日好,有升便有降。花无百日红,花开花又落。

    但现在,秦朝还是要说那刀卖得太便宜,一千两银子连天下第一刀的刀柄都买不到。如果那卖家不傻,还卖什么卖?要讲信誉便不用延期!要讲道理不用说什么天下第一刀!

    只是他卖家都不再计较,买家还有什么好计较!反正每一把稀世宝刀的问世,对于铸刀师而言都像是中了亿万大奖,有钱买不到。知道稀世之宝都有灵性择主。不可强留在身边。

    秦朝一握刀,便感觉到她对自己的依恋,不然也不会赞同是天下第一刀。

    有了灵性便无价,再翻上十倍百倍价格都不高。人情让王语嫣去还好了。

    王语嫣武功越高,武功中融入越多《.玉.女.心.经.》,神情越来越冷若冰霜,外表更凛然不可侵犯。秦朝送,她便收。往背上一挂,百多斤主要集中在左肩上,受力处顿时多了一条红印。

    秦朝提醒道:“要使用这刀,一得有万斤神力,二得修炼人刀合一的‘御刀术’。”

    问题是,要是肉体强大到不用内力都拥有万斤神力。她还用得着用这把刀吗!更别说什么人刀合一。

    只见王语嫣微微点了点头,依旧什么都不说,看着比无量玉洞中那玉雕还雕。

    更奇妙、更难以想象的是,晚上睡一起的时候,疯狂起来比她娘还疯狂。白天是冰之又冰。晚上是火之又火。有她在身边的时候,她一个人就霸占了秦朝晚上一大半时间。

    送了第一刀,秦朝原本准备好要挨上她一顿臭骂,不然晚上还不知有多疯狂,偏又不能突破男女最后那一关,如此便不得不化被动为主动,才有希望能守住。坚持住,不放弃。

    要说不放弃,段誉有那天下第一剑,王语嫣有了这天下第一刀,两人不正好配一对吗?拉近距离有‘重剑无锋,大巧不工’。接开距离有剑气,‘唯快不破’快过绣花针。

    如此刀剑合璧后,两人将完全具备有独孤求败的实力,却不用独孤求败,反而是双宿双飞。想想那该有多美好啊!秦朝最心痛都不忍心亲手打破这美好。

    于是赶在了天黑之前惹火了王语嫣,招来一顿迟来的臭骂。新仇旧恨加一起,第一美人骂得越来越凶狠,与泼妇骂街有得一比!

    秦朝就问了一句:“王语嫣,你怎么不爱上段誉?”

    不这么问她,秦朝实在想不出其它办法脱身。今晚一旦陷进去,母女一起上的日子还远吗!黄河的决堤,到后来闹到一发不可收拾,最开始不过是多了几个蚂蚁洞。

    王语嫣爱上段誉,按书中的说法是最正常不过,现在却成了对他们人格的侮辱。

    段誉说:“朋友妻,不可欺!”

    他二哥虚竹完全赞同,也说:“朋友妻,不可欺!”

    他大哥萧峰好心提醒,也说:“朋友妻,不可欺!”

    秦朝就问了那么一句,人品就仿佛陡然滑落不知多少级!连阿朱都来信劝他早些结婚,别误人误己。虽然用词很温柔,转了不知多少弯,但说来说去,要表达的无非还是那一句。

    寻根究底,要没天下第一刀之名,怎会有‘朋友妻,不可欺!’

    有了天下第一刀之名,自然有十倍百倍引人关注。再加上天下第一大美人,想躲都没地方躲了。秦朝不是没脾气的人,一气之下干脆在刀面上刻上‘天下第一刀’。

    “你想要一刀两断,没这么简单。”王语嫣冷笑。

    秦朝道:“你娘跟了我,入了美女卡,世上最锋利的宝刀都斩不断这根线。”

    王语嫣听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怒气冲冲道:“有法必有破,等着瞧好了。”然后学起了木婉清、钟灵,不过不再是拳打脚踢,而是一顿咬,真是在吃人,半点都没假。

    那样子,简直比泼妇骂街还难看,秦朝却不得不任由她发泄。堵不如疏!不怕她发泄,就怕她得不到发泄,压抑成另一个李秋水,甚至比李秋水还可怕,当然也不是李青萝可比。

    比一比,便知慕容阿碧有多柔情似水。她对秦朝的信仰程度只在秦小柳、王闰之之下,也知道秦朝有修炼信仰之力。只要秦朝想,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找她约会。

    她似乎天生不懂拒绝,过去、现在、未来都如此。秦朝最喜欢她的温柔,虽然心中的最爱不是她,甚至连自己都还不知道是谁,但喜欢没爱痴狂,有更多基于理智。

    秦朝为了帮助她修炼音功,曾花费巨金从快活楼拍下一把九弦古琴。

    跟九弦古琴捆绑在一起拍卖的是东京十大名妓中最擅长弹奏古琴的阿娇。

    秦朝从没打算把她留在自家,本来打算送苏轼,或送张三李,叫慕容阿碧先去探探口气,听王闰之说沈括是阿娇的忠实歌迷,于是半路上改道,将她送给了沈括。

    刚开始,阿娇姑娘被纱巾围上,沈括不知道是她,摆出一幅正人君子的模样,死都不肯收。一揭开纱巾,沈括尖叫着猛扑过去,像母鸡保护小鸡般张开‘翅膀’,挡在她面前。

    只见他那张老脸涨得通红,张嘴说不出话,胡子直抖,窘迫之极,好笑之至。棒打鸳鸯的事情秦朝没做,反而送给他们一幢价值万两的新房,两人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从那以后,沈括才开始正眼看秦朝,渐渐接受他。

    其中主要是阿娇在帮忙,不然以沈括的性情,事情依旧很难说。但也因为她,两人更难成为至交好友,阿娇那颗心很明显偏向秦朝,百般掩饰不如丝毫不掩饰,坦坦荡荡地面对。

    沈括不是不知道,第一天就知道了。但要连阿娇的人都放走,说什么都不愿意。一开始得不到她一心一意的爱是一回事,放手让别人以后有机会得到她的人是另一回事。

    秦朝若不是既想借助沈括收买其他科技人才,助东方领先西方,帮汉人抗击胡人,早日走科技兴国之路,又想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实在是没心情理会他这种人。

    好几次都是忍得很辛苦才强忍住揍他一顿的冲动,也难怪苏轼一家跟沈括合不来。再加上‘乌台诗案’,苏轼跟他再没丝毫和解的可能。

    问题是,秦朝能不妥协吗?不看历史书都不会不知道,一统江湖都比不上一个沈括重要。汉人不缺乏聪明才智,缺的是科学。武学的发展有的功劳在内,离不开科学。

    为了保护好大科学家沈括,阿娇的武功在一夜间来了几个十级跳。过去的弱小,对比现在的强大,感觉太明显,刺激太深入,一夜之情胜过十年百年在一起相亲相爱。

    偏偏连一个吻都没接!

    阿娇可以说什么?

    说什么都改变不了了。

    沁园的女人太多,已经证明了许多。要不是有她们先一步证明,不知会多出多少后继者。她们至少证明了秦朝的选择,使后继者多了更多的考虑,有了更多的选择。

    阿娇会怎么选择?

    选择似乎太多了,反而不好选择了。

    “秦大哥,可以这样喊你吗?”她的选择是提问,看秦朝怎么选择,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深入下去。有太多问题可问,一个选择接一个选择,就看秦朝他怎么回答。

    秦朝的回答,小部分通过言语,更多是通过眼神,大部分通过音乐,用的是传说中早已失传的‘九音魔功’。岳灵儿曾经匿名送给秦朝,秦朝又转送阿娇。慕容阿碧也得了一份。

    阿娇问到一千零一个问题,才终于停止不问。